按照当地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的意见,经市政府同意,我市重新启动了燃煤锅炉淘汰、改造奖励工作。
根据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,湖北仙桃生态环境局通过审查确定了符合淘汰、改造奖补条件的8个乡镇18台锅炉,联合市发改委、市经信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奖补条件的18台锅炉进行了现场审核,相关企业完成奖补手续后发放奖补资金,18台锅炉将共计发放113.2万元奖补资金。
仙桃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落实燃煤锅炉淘汰、改造的奖励和补贴政策,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奖补资金管理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,鼓励企业提高自身发展水平,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,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。